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各局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国内外人员教训为预防聚集安全事故,提高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国务院安委办和各省、市安委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公共场所。” 为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本市文化广播旅游行业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效管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
公共场所具有人群聚集度高、流动性强、突发性高、偶然因素多等特点。 安全管理的复杂性不断增加。 特别是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旅游出行人数增多,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多。 人员踩踏、设备设施等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局司室、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公共场所安全基础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状,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预防为主转变”要求我们杜绝麻痹思想抱着侥幸心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细落实,确保行业公共场所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要把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监督”和“谁发起、谁负责”。 要聚集五一、端午、国庆假期等重点时段以及夏日节、冰雪节等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按照规定加强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和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依法、指导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剧本娱乐、经营性表演等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古建筑、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开放式文化文化场所机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要做好人员聚集的安全管理。 定期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情况评估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制定工作措施。 会同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住建、交通、体育等相关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二)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谁场地负责”、“谁组织负责”的原则,督促聚集场所经营者、大型活动主办者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法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和活动主办方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完善监控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三、切实加强源头风险管控
(一)加强群众性自发文化旅游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加强各级文化、旅游、旅游部门设立的文化广场、旅游营地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发性群众性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将人群经常聚集的广场等公共文化场所、旅游营地纳入日常监控,设置安全提醒等设施,加强重大风险分析研判,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场所和场所安全管理的人员。 及时发现作业人员收集的安全隐患,避免管理盲点。
(二)牢牢守住大型群众性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批红线。 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请材料,做好记录,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对于批准举办的,我们将强化主办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一一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严格做好文化旅游行业大型活动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办或承接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的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场地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的管理力度。等单位和人员,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大型活动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是大型文化旅游活动需要搭建舞台、展台、看台等临时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设计、施工,或者聘请具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专业人员。用于设计和施工。
三是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前,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舞台、展台、看台、看台等临时设施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严格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 指导行业内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场所投入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取得建筑验收证书。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四)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要组织对辖区内行业高密度聚集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底数,精准做好安全防范。 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前,组织应当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员聚集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分析、动态研判相关风险,做好安全防范。
四、提高现场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人群密度实时监测。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大型活动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开放文博单位、A级旅游景区和景点、内部场馆要综合运用巡逻、人工智能算法分析、人口密度热力图等方法建立人群密度监测预警系统重点针对狭窄空间、坡道、台阶等区域和特定风险点,实时监测人群聚集情况,提前预测人群密度、空间分布、人流及运动趋势,及时采取措施采取疏散、限制和疏散人员的措施。 或采取其他合理的避险措施,严格防范人群避险等安全隐患。
(二)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监测。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人员聚集房屋、临时舞台等进行监控测量,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对于老旧建筑和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在大型活动和人员聚集期间,要加强对建筑变形等情况的检查、监测和预测。 按规范设计、建造临时设施并组织验收,确保临时设施结构安全。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员聚集区域的水、电、气、热等地下管网设施以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设施。
5、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针对节假日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预案衔接,确保“有组织的活动要有预案” ,无组织的活动也必须有计划。” 。 每六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计划演习。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前至少进行一次核查。 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
(二)畅通现场信息报告渠道。 公共场所管理(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监测、预警和响应联动系统,设置应急值班电话、紧急呼叫按钮等,优化工作人员应对方式和手段,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和报告渠道。人们聚集的地方。 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机制。 建立群众自发举报、反馈和处置机制,通过110、市民热线等方式聚集现场人员,做到实时响应、及时处置。
(三)提高早期应急指挥水平。 完善人员聚集场所安全形势监测、分析和决策,完善现场应急指挥机制,从制度上赋予指挥人员突发事件启动预案、实施预案和协调指挥的权力。协调现场公安、消防、医疗力量。 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早期救援,尽可能疏散救援被困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因应对不及时、初期控制不力造成后果扩大。
(四)整合提升区域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完善上级指挥系统启动机制,确保当现场应急力量无法满足救援需求时,能够准确抓住“窗口期”,快速启动上级应急响应。 充分考虑风险分布特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现状等因素,调整优化应急救援力量规模、结构和布局,补齐短板,增强区域应急救援能力能力。
六、强化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常态化、整体化、综合性的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强化监管。规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安全管理,细化实施措施,着力解决人员聚集、临时安全管理碎片化、临时性问题,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水平。
(二)提高住房等基础设施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推进行业商品自建房和系统单位危房修缮安全专项整治,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督导,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尽可能。 加强文物建筑、古建筑、革命文物建筑等修缮保护,提高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安全水平。 加强安全防范设施检查,增加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频次,及时更换、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稳定的工作状态。 加强智能化应用,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建设公共场所设备设施监控平台,实现实时查看、及时响应。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加大对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的社会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鼓励和组织行业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景模拟演练。疏散公共场所聚集人群,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意识。
长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