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创意文化公益广告”
征奖活动公告
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树立社会新风尚,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浓厚的创作氛围,进一步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梅县区现公开征集公益广告创意设计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思想道德内涵。 公益广告的内容和色调应当与周边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一致,符合公民接受和欣赏习惯。 充分融入“客家元素”,展现“美丽梅县·客家明珠”的风采。 自主创作反映梅县精神、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公益广告。
2. 参加者
区内外团队和个人(每位投稿人投稿数量不得超过3篇/版面)。
三、工作内容
作品必须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时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大主题进行创作: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采用图文并茂的“图文描述”形式,大力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突出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
2、文明风尚:紧紧围绕爱国主义、志愿服务、诚实守信、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乡风、勤俭节约等精神,阐释文明行为,倡导文明风尚。文明观念。
3、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现当代未成年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精神面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塑造诚信、守信、守法、热爱科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做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道德品质。
四、工作要求
1、提交作品来源必须为个人(单位)原创。 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若投稿者存在抄袭、侵权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者承担,并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
2、投稿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设计作品,可以是单件或系列作品(系列作品视为一件)。 所有作品须提交200字以内的创意描述,文字格式。 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或TIF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CDR、PSD、AI等格式的设计源文件。
5、作品选择
区创意文化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2名; 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创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修改、出版、播放等权利,不再额外支付版权费。 每位参赛者须自行保留原稿。 提交的作品将不予退还。
六、提交方式
参赛者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作品和《报名表》压缩打包,提交至标有“公益广告征集”字样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梅桂 联系电话:
梅州市梅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总部办公室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
201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