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英文用“Creative、Creativity、Idea”表示,意为创造、创造。 有时也可以用“生产”来表示。
20世纪60年代,“大创意”的概念开始在西方国家出现,并迅速在西方国家流行起来。 大卫·奥格威指出:“要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让他们购买你的产品,你的产品必须有好的特点。除非你的广告有好的创意,否则它看起来就像是假冒产品。” 一艘即将被夜色吞噬的船。”奥格维所说的“想法”就是创造力。
詹姆斯·韦伯·杨(James Weber Young)在《创意生成方法》一书中对创意的解释是广告界普遍认可的,即“创意完全是各种元素的重新组合。广告中的创意往往是‘新组合的结果’对生活和事件具有‘一般知识’的人们从产品中获取‘特定知识’。”
我国目前在创意词的运用上非常灵活。 这大概是由于在广告创意理论介绍过程中,几乎同时介绍了“创意”、“创造力”和“创意”,并且这三个概念在其产生和应用中得到了运用。 有不同的方向或具体含义,但翻译成中文后,一般都解释为创造力; 也可能是由于“创意”这一理念在国内流行后,很多人盲目跟风,导致概念混乱。 。
我们认为:“所谓广告创意,是指广告主对广告创作对象所进行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是通过想象、组合、创造,对广告主题、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的概念新颖的文化立意和创造。”新的想法或系统将广告对象潜在的现实属性升华为公众可以感受到的有形的东西。
2、广告创意方法
广告创意不是突然的灵感,而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 广告大师韦伯·杨将创造力的产生比喻为“一座神奇岛屿的出现”,是知识和信息长期积累的结果。 为了科学地解释广告创意过程,韦伯·杨将广告创意过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收集信息
(2) 数据分析
(3)酿造阶段
(4) 悟道阶段
(5)验证阶段
《广告创意五步曲》对于今天的广告创意者来说仍然非常有用,它描述了人类广告创意的过程。 当然,每个主创人员可能存在一些差异,这需要主创人员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